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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主注意!Meta 近期更新了廣告發票開立的方式。特別是對於台灣地區使用個人名義來投放Facebook 廣告的人將受到更大的影響。

配合台灣國稅局的最新的公告,自 2023 年6月1日起,Meta 將透過「有無提供統一編號」來區分廣告帳號是基於「非商業目的的個人身份」還是「基於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企業/組織身份」,並針對「非商業目的的個人身份」帳號額外代徵 5% 的營業稅。以下也依據大家投放廣告常見的三大情境為大家說明 Meta 廣告發票事項的新制度,一起來看看吧!

1. 非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個人身份」

針對以「個人身份」投放廣告的帳號 (即未提供統一編號者),將需再額外支付廣告費用的 5% 作為營業稅,並且會開立電子發票給您。

2. 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公司/組織」(自行刷卡)

如果您是出於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公司/組織,則必須在廣告帳號中提供統一編號,並依法在支付廣告費後的 10 天內申報扣繳 6% 的境外稅。請注意,若您有統一編號但卻沒提供,則會被 Meta 視為非出於商業目的購買廣告的個人身份,而需多支付廣告費用的 5% 為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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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公司/組織」(找代理商代開發票)

若您為商業目的投放廣告的公司且有與廣告代理商合作取得代開的台灣發票,則不受本次新制度影響,因為廣告費是由代理商協助代收付的。跟代理商合作,除了可省去需於10日內自行跑國稅局申報境外税的流程,若代理商能提供代開發票服務,此發票還可用於折抵進項營業稅的憑證,有效節省成本與人力!

以 adHub 為例,adHub 小樹苗計畫提供客戶正式發票開,讓您不需自行逐筆申報境外稅,且可將發票用於折抵 401 營業稅; 此外,更提供完整教育資源、專業顧問等全方位的客戶支援服務,幫助客戶幫助實踐高效的廣告執行力。

那麼,跟代理商合作真的會比較節省費用並提升效率嗎?以下我們也整理一張表格給各位參考:

▍不同情況可能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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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廣告費 $10,000 來初步預估總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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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本次 Meta 廣告發票的更新整理,其實從試算結果可發現,若能與提供代開發票服務的 Meta 廣告服務商合作,確實是較省時省力又省錢的方法,同時還能有較完整的廣告教育與客戶支援,能協助公司在自操廣告上常遇到的稅務與內部人員操作廣告上的問題。

資料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business/help/13307607343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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